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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獎項及兌換方式:
一、 學生優點儲值點數達下列各項標準時,均可憑優點儲值卡向學務處兌換各項獎項,並於學生朝會時頒贈,以資鼓勵。
累計點數 | 獎項名稱 |
10 | 精美自動鉛筆 |
30 | 100元內精美神秘禮物 |
40 | 麥當勞套餐乙份 |
50 | 機會抽抽樂(點券歸零、精美自動鉛筆、 麥當勞套餐、命運抽抽樂) |
70 | 與校長共進下午茶 |
80 | 個性馬克杯 |
100 | 個性T恤或籃球一顆 |
130 | 命運抽抽樂(變速腳踏車、麥當勞套餐、 精美自動鉛筆) |
180 | 時尚手錶 |
250 | 變速登山腳踏車 |
400 | 數位相機 |
二、學生積點點數得隨時兌換獎項,學期結束餘剩餘可累計至下一學期使用。
三、教師獎金之申請與頒發:
1、承辦處室(人事室)於成績發佈後一週內,向學務處填記「申領登記簿」後,學生由訓導處發積分卷,教師則由總務處發獎金。
2、承辦處室應於袋裝書寫後,請校長於兒童朝會或教師晨會頒發。
資料來源:六家國小網站之校內公告99-01-05"之學生獎勵制度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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